寨卡病毒感染

(02/2024 修訂內容)

病原體

寨卡病毒感染是一種由寨卡病毒引起的蚊傳疾病。

病徵

大部分寨卡病毒感染並沒有病徵。如有病徵,病人通常出現皮疹、發燒、結膜炎、肌肉和關節疼痛、疲累和頭痛。這些症狀一般輕微及持續2-7天。

懷孕期間感染寨卡病毒是造成初生嬰兒出現小頭症和其他先天性缺陷的原因之一。先天性缺陷可在有症狀和無症狀感染後發生。懷孕期間感染寨卡病毒也可引起併發症,如胎兒流產、死產和早產。

寨卡病毒感染還可能導致吉巴氏綜合症、神經病變和脊髓炎。

傳播途徑

寨卡病毒主要透過受到感染的伊蚊叮咬而傳染給人類。本港現時沒有發現主要傳播寨卡病毒的埃及伊蚊。其他種類的伊蚊如白紋伊蚊亦被視為可能的病媒,而白紋伊蚊屬於本地常見的蚊品種。

寨卡病毒亦可能在懷孕期從母親傳播給胎兒,以及通過性接觸、輸血和血液製品,以及可能通過器官移植傳播。

潛伏期

寨卡病毒感染的潛伏期為3–14天。

治理方法

目前並沒有針對寨卡病毒感染的治療,主要是透過症狀治療及預防脫水。如果病情惡化,患者應立刻求醫。

預防方法

現時並沒有預防寨卡病毒感染的疫苗。預防寨卡病毒感染的最佳方法是避免被蚊子叮咬及防止蚊蟲滋長。市民亦應該採取措施以預防性接觸傳染寨卡病毒。

提防寨卡病毒感染重要告示

給懷孕婦女和計劃懷孕的女士的建議

  • 懷孕婦女如前往傳播活躍地區*應加倍留意感染風險。
  • 如果打算前往寨卡病毒傳播活躍地區,計劃懷孕的女士或她們的男性伴侶,應在出發前六星期或更早諮詢醫生,並採取額外的預防措施,避免受到叮咬。
  • 孕婦在外遊期間應使用含避蚊胺(DEET)成分的昆蟲驅避劑。
  • 居住在或曾到訪傳播活躍地區的孕婦的性伴侶應在整個懷孕期間採取安全性行為或避免發生性行為。
  • 從傳播活躍地區回來的孕婦應:
    1. 定期進行產前檢查及告知醫生近期外遊紀錄;
    2. 觀察寨卡病毒感染的病徵及若有身體不適,應盡快求醫;
    3. 抵達港後21天内須繼續使用昆蟲驅避劑。

預防透過性接觸傳染

  • 到傳播活躍地區外遊期間,應採取安全的性行為做法(包括堅持正確使用避孕套)或避免發生性行為。
  • 男性及女性外遊人士從傳播活躍地區回來後,應分別於到港後至少3個月及至少2個月內採取安全性行為做法或避免發生性行為。

* 寨卡病毒最新資訊,請瀏覽:衞生防護中心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