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卡病毒感染

(02/2024 修订内容)

病原体

寨卡病毒感染是一种由寨卡病毒引起的蚊传疾病。

病征

大部分寨卡病毒感染并没有病征。如有病征,病人通常出现皮疹、发烧、结膜炎、肌肉和关节疼痛、疲累和头痛。这些症状一般轻微及持续2-7天。

怀孕期间感染寨卡病毒是造成初生婴儿出现小头症和其他先天性缺陷的原因之一。先天性缺陷可在有症状和无症状感染后发生。怀孕期间感染寨卡病毒也可引起并发症,如胎儿流产、死产和早产。

寨卡病毒感染还可能导致吉巴氏综合症、神经病变和脊髓炎。

传播途径

寨卡病毒主要透过受到感染的伊蚊叮咬而传染给人类。本港现时没有发现主要传播寨卡病毒的埃及伊蚊。其他种类的伊蚊如白纹伊蚊亦被视为可能的病媒,而白纹伊蚊属于本地常见的蚊品种。

寨卡病毒亦可能在怀孕期从母亲传播给胎儿,以及通过性接触、输血和血液制品,以及可能通过器官移植传播。

潜伏期

寨卡病毒感染的潜伏期为3–14天。

治理方法

目前并没有针对寨卡病毒感染的治疗,主要是透过症状治疗及预防脱水。如果病情恶化,患者应立刻求医。

预防方法

现时并没有预防寨卡病毒感染的疫苗。预防寨卡病毒感染的最佳方法是避免被蚊子叮咬及防止蚊虫滋长。市民亦应该采取措施以预防性接触传染寨卡病毒。

提防寨卡病毒感染重要告示

给怀孕妇女和计划怀孕的女士的建议

  • 怀孕妇女如前往传播活跃地区*应加倍留意感染风险。
  • 如果打算前往寨卡病毒传播活跃地区,计划怀孕的女士或她们的男性伴侣,应在出发前六星期或更早咨询医生,并采取额外的预防措施,避免受到叮咬。
  • 孕妇在外游期间应使用含避蚊胺(DEET)成分的昆虫驱避剂。
  • 居住在或曾到访传播活跃地区的孕妇的性伴侣应在整个怀孕期间采取安全性行为或避免发生性行为。
  • 从传播活跃地区回来的孕妇应:
    1. 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及告知医生近期外游纪录;
    2. 观察寨卡病毒感染的病征及若有身体不适,应尽快求医;
    3. 抵达港后21天内须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

预防透过性接触传染

  • 到传播活跃地区外游期间,应采取安全的性行为做法(包括坚持正确使用避孕套)或避免发生性行为。
  • 男性及女性外游人士从传播活跃地区回来后,应分别于到港后至少3个月及至少2个月内采取安全性行为做法或避免发生性行为。

* 寨卡病毒最新资讯,请浏览:卫生防护中心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