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政策

私隱政策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衞生署(下稱「政府」)會確保所有透過本網址遞交的個人資料,均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有關條文處理。

政府會記錄使用者瀏覽本網站的次數,但並不會收集任何足以辨識使用者身分的資料。所收集的瀏覽次數紀錄只會用於製作統計報告及調查電腦系統問題,以助政府改善本網站的服務。

政府可能會於不同期間及為個別原因,邀請你自願提供個人資料。此等資料可能包括姓名、電話號碼、郵寄地址或電郵地址等。政府邀請你提供資料時,會列明收集資料的目的和用途,並會告知你如何要求查閱或改正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除非法律許可或有所規定,政府不會在未得到你的同意下透露你的個人資料予第三者。

本網站的搜尋服務是由一個政府委託的獨立承辦商提供。該獨立承辦商已承諾該公司於本網站提供搜尋結果時,不會收集可識別個人身分的資料。但Yahoo!會將你一些經由使用搜尋服務所得的匿名資料交予政府,作政府網站流量分析之用。政府不會將從任何上述搜尋活動收集到的數據,跟任何可能由政府持有的個人身分資料配對。

此中文私隱政策為英文版本譯本,如中、英文兩個版本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應以英文版本為準。個人資料(私隱)政策

私隱政策聲明

更多詳細資料,請按此

用途聲明

收集資料的目的

當衞生署向病人及顧客提供服務及進行其他有關活動時,由病人或顧客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會由衞生署作以下用途:

  1. 資格證明;
  2. 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臨床診症、診症預約安排及通知約期和顧客關係事宜;
  3. 測試結果/化驗/檢驗/治療的紀錄,以繼續提供護理,或供其他醫療專業人員參考;
  4. 同意進行特定治療/測試;
  5. 開支會計;
  6. 流行病學監測及調查傳染病爆發;
  7. 為公共衞生目的,就結核病或其他須予報告/呈報的疾病,作出呈報;
  8. 追踪不依期覆診者、以便跟進/治療;
  9. 評估是否需要社會援助;
  10. 在法律程序中作為參考;
  11. 登記/管理的紀錄
  12. 製備統計數字、進行研究或教學用;
  13. 服務/人力發展與策劃;
  14. 利便組織有關健康教育及社區聯絡的活動;及
  15. 到訪/查詢/投訴的記錄。

個人資料的提供,出於自願。如果你不提供充份的資料、我們可能無法證明你是否符合資格獲得某項服務或活動,因而不能為你提供服務/協助;又或我們即使仍然提供該項服務或協助,你亦須按不符合資格人士須繳的收費率(通常較高)繳費。

接受轉介人的類別

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主要由本署內部使用,但亦可能於有所需時因以上所列目的向其他政府部門或有關人士披露。此外,資料只可於你同意作出該種披露或作出該種披露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允許的情況下,才向有關方面披露。

查閱個人資料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18 條及22 條以及附表1 第6 原則所述,你有權查閱及修正個人資料,包括有權取得你於以上第1 段所述的情況下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應查閱資料要求而提供資料時,可能要徵收費用。

查詢

有關所提供個人資料(包括查閱及修正資料)的查詢,請向下列人士/單位提出:

  1. 所屬健康院的顧客關係主任;或
  2. 衞生署家庭健康服務
    地址:香港灣仔愛群道32號愛群商業大廈13樓13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