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聯合聲明的新聞稿(2013年2月1日)
2013年2月1日新聞稿
衞生署聯同五個醫療專業組織就兒童飲用配方奶的建議發表聯合聲明
以下是衞生署今日(二月一日)聯同香港中文大學兒科學系、香港大學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香港兒科醫學院、香港兒科醫學會以及香港醫學會就向家長提供有關兒童飲用配方奶的建議發表的聯合聲明:
衞生署與上述醫療專業組織非常重視近期傳媒廣泛報道社會高度關注香港嬰幼兒奶粉供應緊張的問題。
衞生署一直致力推動和教育家長有關嬰幼兒健康飲食的事宜。鑑於現時情況,衞生署與五個醫療專業組織希望藉此機會從嬰幼兒營養及健康飲食的角度,向家長重申有關嬰幼兒飲用配方奶的建議,釋除家長對兒童未能繼續飲用某一品牌配方奶的疑慮。
有關建議如下:
一歲以下嬰兒
- 初生至六個月大嬰兒
奶是初生至六個月大嬰兒的食糧。市面上不同品牌的嬰兒配方,成分均大同小異,以符合食物法典標準。家長可選用符合食物法典標準的嬰兒配方奶(即「1」號)。家長如有困難為嬰兒購買慣常飲用的某一品牌配方奶,可轉用其他品牌。 - 六至十二個月大嬰兒
他們已開始進食固體食物,家長可讓他們飲用任何品牌的嬰兒配方奶(即「1」號)或較大嬰兒配方奶(即「2」號)。雖然,現時沒有科學或醫學理據建議轉用較大嬰兒配方奶。 - 一般而言,只要按嬰兒接受的程度而調節,嬰兒可直接轉用其他品牌的配方奶。
- 家長應以溫度不低於攝氏七十度的熱開水沖調奶粉,以消滅奶粉中有害的細菌。
- 一歲以下嬰兒不宜飲用牛奶。
一歲或以上幼兒
- 一歲幼兒已能從多樣化的飲食攝取所需的營養。家長需注意奶只是一歲或以上幼兒均衡飲食的一部分,亦是一種較易獲取鈣質的來源。幼兒每日飲用三百六十至四百八十毫升的奶,大致已足夠提供他們每日所需的鈣質。
- 家長可讓幼兒飲用較配方奶便宜的牛奶(包括鮮牛奶、冷藏或保鮮裝UHT牛奶、或全脂奶粉)。家長無須為幼兒轉用成長或助長配方奶(即「3」、「4」號)攝取額外營養。
- 選擇牛奶方面,兩歲以下幼兒應飲用全脂牛奶,二至五歲則可飲用低脂奶,而五歲以上可飲用脫脂奶。
- 家長亦可讓幼兒食用其他含較高鈣質的食物,如豆腐、綠葉蔬菜、乳酪及芝士等,以攝取足夠鈣質。
母乳是嬰兒的最佳天然食物,準媽媽應慎重考慮以全母乳餵哺初生嬰兒至六個月,之後逐漸添加固體食物,並繼續餵哺母乳至兩歲或以上。
詳情請參閱新聞公布。
有關嬰幼兒飲用配方奶的詳細資料及建議,可參閱衞生署家庭健康服務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