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否接受乳癌篩查?
乳癌篩查目的就是在未出現任何乳癌症狀前,及早發現患上乳癌的婦女,以便適時治療。乳房X光造影是一種常用的篩查方法,利用X光拍攝乳房影像。
根據現有的國際和本地科學證據,政府轄下的「癌症預防及普查專家工作小組」(專家工作小組)提出了針對不同風險狀況的婦女進行乳癌篩查的建議,具體如下:
高風險婦女(例如確認帶有 BRCA 1/2基因突變、有強烈的家族乳癌或卵巢癌病史、在30歲前胸部曾接受放射治療等),應諮詢醫生意見每年接受一次乳房X光造影檢查和開始篩查的年齡。
乳癌風險屬中等的婦女(即只有一名直系女性親屬在50歲或之前確診患上乳癌,或有兩名直系女性親屬曾在50歲之後確診患上乳癌)則應每兩年接受一次乳房X光造影篩查。
其他一般婦女,如年齡介乎44至69歲而有某些組合的個人化乳癌風險因素,令她們罹患乳癌的風險增加,建議她們考慮每兩年接受一次乳房X光造影篩查。專家工作小組亦建議採用為本港婦女而設的風險評估工具(例如由香港大學所開發的工具),按照個人化乳癌風險因素,包括初經年齡、第一次生產年齡、直系親屬(母親、姊妹或女兒)乳癌病史、良性乳腺疾病歷史、體重指標及體能活動量,評估他們罹患乳癌的風險。
請注意,所有篩查測試都有局限,亦並非百分百準確,或會出現假陽性和假陰性結果。任何婦女若考慮接受乳癌篩查,應在進行之前與醫生商討有關篩查可能帶來的好處或潛在風險。
然而,重要的是所有婦女,不論風險狀況都應該關注自己的乳房,留意有沒有乳癌的早期病徵,如發現這些病徵,便應立即求醫。如需更多有關關注乳房及預防乳癌的資訊,可瀏覽http://s.fhs.gov.hk/ygfm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