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相隔多久接受一次子宮頸檢驗?
(影片上傳 04/2023)
劇本
一般風險的無症狀婦女
- 25 至 29 歲而曾有性經驗的婦女,若連續兩年的子宮頸細胞檢驗結果正常,以後可每三年接受一次篩查。
- 30 至 64 歲而曾有性經驗的婦女,應接受以下任何一種的篩查方法:
- 若連續兩年的子宮頸細胞檢驗結果正常,以後可每三年接受一次篩查; 或
- 每五年接受一次HPV檢測;或
- 每五年接受一次HPV檢測與子宮頸細胞檢驗的合併檢測。
-
65 歲或以上而曾有性經驗的婦女,
- 如在過去10年的常規篩查均得出正常結果,可停止接受篩查。
- 如從未接受過子宮頸篩查,應該接受篩查。
較高風險的婦女
- 21 至 24 歲而曾有性經驗的婦女, 如有感染 / 持續感染HPV或患子宮頸癌的風險因素,會被視為較高風險人士。她們應按照醫生的評估和建議接受篩查。
- 其他較高風險的婦女須由醫生評估,並可能須接受較頻密的篩查。
如果想知多一些有關預防子宮頸癌及子宮頸癌疫苗的資訊,可以瀏覽衞生署子宮頸普查計劃的網址:www.cervicalscreening.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