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市民
母婴健康及妇女健康服务收费
由2017年6月26日起,政府分科诊所、诊所及其他医疗机构将按以下办法收费。
- 「符合资格人士」及「非符合资格人士」之定义
- 下列类别的病人可缴符合资格人士应付的费用:
- 持有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第177章) 所签发香港身份证的人士,若该人士是凭藉其已获入境或逗留准许而获签发香港身份证,而该准许已经逾期或不再有效则除外;
- 身为香港居民的11岁以下儿童;
- 卫生署署长认可的其他人士。
- 上述类别以外的其他病人须缴非符合资格人士应付的费用。
- 下列类别的病人可缴符合资格人士应付的费用:
- 卫生署署长可决定病人须缴符合资格或非符合资格人士的费用。
- 卫生署署长可要求病人缴交按金,其数额约等于其应付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 除在指定情况下或经卫生署署长同意,所有在本公告内指定的收费均须预先缴付,或在卫生署署长要求下缴付。
- 卫生署署长对于其辖下医疗机构,或政府机构以外的顾问医生或医生所提供服务而收取的全部或部分费用,均可酌情豁免、减收或发还。
(资料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最近经2013年第39期宪报第5777号公告的修订。)
各项健康服务的收费如下:
儿童健康服务 | 符合资格人士 (每次) |
非符合资格人士 (每次) |
---|---|---|
儿童健康服务 | 免费 | 365元(每次服务的基本费用)(注1) |
肺炎球菌疫苗接种 | 免费 | 500元(每剂) (额外费用) |
水痘疫苗接种 | 免费 | 295元(每剂) (额外费用) |
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德国麻疹及水痘混合疫苗接种 | 免费 | 490元(每剂) (额外费用) |
服务 | 符合资格人士 (每次) |
非符合资格人士 (每次) |
---|---|---|
产前服务 | 免费 | 1190元(注2) |
产后服务 | 免费 | 1190元 |
家庭计划服务 | 1元 | 235元 |
子宫颈检查服务 | 100元 | 205元 |
妇女健康服务(不包括乳房X光造影检查) | 310元(年费) | 850元(年费) |
乳房X光造影检查 | 225元(每次) (额外费用) |
510元(每次) (额外费用) |
注1:包括「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内的疫苗(肺炎球菌疫苗、水痘疫苗和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德国麻疹及水痘混合疫苗接种除外)
注2:非本地孕妇须携带医院管理局签发的「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
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或持有由社会福利署签发的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的香港居民须携同有效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受助人医疗费用豁免证明书」或「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正本。
GF 181 / Try 447 / HA 181并不适用于儿童健康、疫苗接种、家庭计划、子宫颈检查及妇女健康服务。
持有「长者院舍住宿照顾服务劵试验计划」级别 0 院舍劵人士须出示有效证明文件正本,以便豁免收费。